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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环境污染举报电话的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督察组将对我市开展专项督察。
督察分为五个轮次:
第一轮,年9月15日至9月29日;
第二轮,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
第三轮,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
第四轮,年1月8日至1月23日;
第五轮,年2月23日至3月8日。
督察组督察期间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环境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
督察期间受理08:30-17:30(其它时间转电话录音)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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