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
根据《韶关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公安局工作任务如下:1、督促,指导浈江、武江、曲江区公安分局落实市区禁燃烟花爆竹规定。2、加强机动车准入管理。排气达不到国四标准以上的车辆不准转入我市。3、加快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
机动车排气达不到国四标准以上的车辆不准转入我市将于年9月18日开始实施,限制转入的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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