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动员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宋科在会上深入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市公路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和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直交通、公路有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就道路扬尘治理、交通建设工程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重型柴油车管控作出详细部署。宋科局长要求各单位要认真领会部署要求,不等不靠。他指出,各单位要对农村公路,国省干道,工地建设,货车抛洒、尾气治理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市委、市政府明察暗访出的问题,对中央、省、市环保组查出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宋科局长强调,全市的督导措施将更明确,问责力度将更大,各单位务必要认清形势,担当干事。针对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宋科局长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要坚决杜绝“环保会热一阵、冷一阵”的思想,深刻认识到中央抓环保工作会像抓反腐、抓八项规定一样,长抓不懈,弛而不息,紧箍咒会越来越紧,措施会越来越大,问责力度越来越大。目前,中央环保督导组已是全覆盖、不间断暗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成为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工作要求,也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使命。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大气治理面临的形势。一方面交通、公路以及保洁行业管理等工作,得到了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另一方面,来自市委、市政府以及各级环保督查的压力也越来越大,现在重点工作更多的是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10月30日,傅明先市长察看了交通道路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批评,这说明,我们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着思想认识不高、行业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和管控力度不强的问题。
三要明确重点、集中突破,着力提升交通环保工作。抓好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交通中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成为各级督导的重点。为更深入地做好此项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出台了《济宁市公路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导则》和《公路施工扬尘治理技术导则》两个导则。各单位要《济宁市公路日常保洁管理工作导则》规定,将各自权限摸清查透后,将保包道路表格由县政府盖章后上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城际道路等均要各做成一本导则,出现脏、乱、差和清扫不合格等问题,根据导则,责任追究一目了然。凡是11月15日之后施工的重点工程,均要向市、县政府报告,经批准方可施工。工地要张贴公示牌,施工单位和监理、环保监督员等信息清晰明确,一旦出现扬尘问题,将根据公示牌信息追究责任。抓好交通路面执法管控。要配合公安、交警,从年1月1日起,对达不到排放标准且没有加装DPF的国Ⅲ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治超工作要和治理抛洒结合起来,要同查共罚,一超多罚,一洒多罚。抓好运输行业节能减排。
四要从严督查、严明问责,构建全面的监督格局。市委、市政府对交通运输行业提出的要求,我们不但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而且要有自我反省、自我查找问题的意识。各单位一定要在市里督查的基础上,立即开展拉网式自查,每个县(市、区)部门派出若干小组,保证对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等全部普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导则制定问责办法,实行“周督导、周排名、周通报”制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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